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纹身是不是罪过,这是一个问题?


  《Preachers of LA》是美国的一档真人秀节目,这个节目记录并描述了美国传教士的生活,如今这个节目中的真人们已经红遍了美国,成为了美国著名的“荧屏传教士”。在这个节目中,提到了一个关于宗教领导者是否应该纹身的问题。其中一位名叫Myesha Chaney的传教士认为纹身是绝对不行的,而另一位传教士 Pastor Jay Haizlip则表示不赞同其观点。而事实是,他不仅已经有了一个纹身,而且还要再纹一个。而极具讽刺的是,反对纹身的Myesha,其丈夫认为纹身没有什么错,并表示如果他的妻子不反对,他也会在自己身上纹一个纹身。


那么上帝在看到自己的孩子纹有纹身时,是否会不开心呢?纹身是否仍被视为一种罪过呢?要想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必须回顾一下纹身的历史和意义,纹身是否是神圣的,这个问题还要从纹身的起源说起。纹身最早来自于异教徒,而这种纹有纹身的异教徒被上帝视为异类,是绝对不允许他的子民们模仿的。而在现代社会中,有一种观点认为最先纹有偶纹身的人是一些社会极端分子、嗜毒者、邪教徒、摔跤手之类的人,而这种观点被很多人认为。而有关上帝的这个词,我们是这样被告知的,一个人对于上帝的信仰不在于外表,而在于内心,如果有这样一个人他内心深处信仰上帝,但唯一的罪过是有一处纹身,那么他是否应该被谴责呢?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我们是否应该为那些外表上十分虔诚的没有纹身的教徒们鼓掌呢?



坦率地说,《圣经》里确实写了:“不要为亡者切割你的皮肤,不要用纹身来标记你的皮肤,我就是上帝。”这个经文实在是很站不住脚,如果按照这个意思,我们是不是也不能修面呢,所以为什么对纹身这么苛刻呢?事实情况是,我们纹身并不犯法,但是却有违道德。我并非在宣扬异教邪说,因为我也从未考虑过纹身,并不是我排斥纹身或者有纹身的人,而是我的良心不容许我去纹身。我翻阅了《圣经》,并找到了驳回反对纹身的证据,例如,没有自信而做的事情就是一种罪过。所有合法的事情未必是都允许做的,如果你纹身没有感觉不安,那么就是符合上帝旨意的,那就前去纹身吧,但是如果纹身让你心神不安,那么你就是背叛了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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